各系、部:
为表彰在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激励更多教师积极投入科研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院科学研究实力和水平,学院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科研优秀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评选办法参照《阳光学院科研优秀奖评选办法》(阳光 科 字[2015]1号文)。
2. 申报者将材料提交至所在系部,各系部在认真审核材料真实性和对照评审条件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于9月20日前集中将所在系部所有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科研与规划部,并将电子版发至68629435@qq.com。
3. 科研与规划部对各系部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结果经公示后,报学院审批公布。
阳光学院科研优秀奖申报表.doc
阳光学院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