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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5-09-07  点击:[]

    各系部、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计〔2015〕44号),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按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一、重点支持方向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分为三类:面上项目、青年科技人才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青年创新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为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基础研究,多渠道筹集研究经费,2016年在面上项目中继续实施卫生联合资金资助项目和高校联合资金资助项目。在18家三甲医院和15家高校开展试点。

    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围绕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兼顾基础研究;杰青项目中由企业人员申报的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人才。企业重点实验室科技人员同等条件优先予以立项。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数理科学

    数学、力学、天文学、物理学。

    (二)化学科学

    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分析化学、化学工程及工业化学、环境化学。

    (三)生命科学

    微生物学、植物学、生态学、动物学、生物物理、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遗传学与生物信息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神经科学、认知科学与心理学、生物力学与组 织工程学、生理学与整合生物学、发育生物学与生殖生物学、农学基础与作物学、植物保护学、园艺学与植物营养学、林学、畜牧学与草地科学、兽医学、水产学、 食品科学。

    (四)医学科学

    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生殖系统/围生医学/新生儿、泌尿系统、运动系统、内分泌系统/代谢和营养支持、血液系统、神经系统和精神疾病、医学免疫学、皮肤及其附属器、眼科学、耳鼻咽喉头颈科学、口腔颅颌面科学、急重症医学/创伤/烧伤/整形、肿瘤学、康复医学、影像医学与生物医学工程、医学病原微生物与感染、检验医学、特种医学、放射医学、法医学、地方病学/职业病学、老年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药物学、药理学。

    (五)地球科学

    地理学、地质学、地球化学、地球物理学和空间物理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

    (六)工程与材料科学

    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有机高分子材料、冶金与矿业、机械工程、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电气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结构工程、水利科学与海洋工程、安全生产。

    (七)信息科学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自动化科学、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与光电子学。

    (八)自然科学领域的管理科学

    运筹与管理、评价理论与方法、预测理论与方法、管理系统工程、管理系统工程、工业工程与管理、管理信息与数据挖掘、数量经济理论与方法、金融工程、会计与审计、技术管理与技术经济、科技计量学与科技评价、资源环境政策与管理。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总体要求

    1.项目申请者只能选择本通知基金项目中的一类申报1项。

    2.项目研究起止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1日。项目起止时间内的研究内容应是尚未开展的研究工作。

    3.为进一步发挥省重点实验室在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研究方面的作用,高校和科研单位推荐项目中,应向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倾斜。

    4.各推荐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服务企业的科技人员申报的项目。

    5.申请者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时可提出不超过3位建议回避的省外同行专家名单,供遴选同行评审专家时参考。

    (二)面上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60岁。

    2.每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6万元。卫生联合资金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3.申请项目不需提交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由推荐单位集中上报申报项目汇总表。

    (三)青年创新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未主持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男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2.每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4万元。

    3.申请项目不需提交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由推荐单位集中上报申报项目汇总表。

    (四)杰青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主持过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省内外同行承认的创新性科技成果,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有推动作用,或对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已担任长江学者,或主持过国家杰青项目的、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不在省杰青项目支持之列。已承担过省杰青项目的申请人不能再次申报。

    杰青项目中企业申请者应提供在我省缴交社保的证明;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人员应提供入站批文。各类科技企业的创新创业人员和对我省产业发展、行业科技进步做出重要贡献的企业科研骨干人员均可申报。申报时年龄可放宽到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在主持项目、学位、职称等条件方面可适当放宽。鼓励各类科技园区企业的科技人员申报。

    2.应在申请书“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业务简历”栏内重点介绍杰青项目申请者的学习简历、科研经历、科研成果。申请书中“项目组主要成员业务简历”和“项目组成员表”只限填写项目申请者一人。

    3.单个杰青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其中,企业申报者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4.因会议评审需要,申请者需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纸质的《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

    四、申报程序

    项目网上申报流程为:项目申请者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请各位申报老师于2015年9月26日前提交网上申报资料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与规划部。逾期不再受理。

    2016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

    业务处

    计划类别

    重点领域

    优先主题

    2016年代码

    基础研究处

    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合作计划

    自然科学基金

    面上项目

    2016J0101

    青年科技人才创新项目

    2016J0102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016J0103

    企业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016J0104

    卫生联合资金面上项目

    2016J0105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 文

    电话:0591-88025362

    科研与规划部

    2015年9月7日

    上一条:关于评选阳光学院 2014-2015学年科研优秀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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