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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6-05-13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课题管理工作要求,我办决定开展2026年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结题对象

    原则上,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期限为2至5年;个别专项课题、委托课题研究期限以立项文件要求为准。在研究期限内,已完成研究任务的,应申请参加结题;未完成研究任务的,可暂不参加结题,自动延期(不需提交延期申请)。对超过最长期限的,撤销立项。

    (一)2026年结题对象为2021年至2024年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2020年及之前立项但未结题的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销立项资格,不接受结题申请。

    二、结题成果

    (一)结题成果应源自课题研究,成果内容应与课题直接相关。课题立项前的成果以及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等,我办不予认可。

    (二)课题负责人应为结题必需成果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

    1.重点课题结题必需成果。课题组形成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咨询报告、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获省直厅级部门采纳运用或得到省级奖励表彰确认;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文章(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在高校学报、省级教育类机构主办CN刊物、具有较大影响力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文章;或出版1本学术著作。

    2.一般课题结题必需成果。课题组形成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咨询报告、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获省直厅级部门内设机构采纳运用(含经我办认定具有较大参考价值);或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CN刊物上发表1篇文章;或作为第二作者参与出版1本学术著作;或主持编写1本教材。

    3.个别专项课题、委托课题对结题成果提出更高标准,具体以立项文件要求为准。

    上述文章不含书评、广告类等非学术文章和汇编、会议论文、论文集等未发表成果。国内学术期刊应具有CN刊号,不含报纸、电子期刊、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等;学术著作、教材应具有CIP数据核字号。课题组在我办立项通知明确认可的内部资料发表的学术文章,可视同在CN刊物发表(多篇只视同1篇)。

    (三)结题成果应标注课题类别、课题名称、立项批准号等基本信息。未标注课题基本信息的,我办不予认可。

    (四)结题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0日。与课题相关的成果可列入成果一览表,但应选择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成果(数量不超过5个)编入结题材料。与课题无关的成果,不得列入成果一览表,不得编入结题材料。

    三、结题材料

    (一)材料清单

    1.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

    2.课题申请评审书复印件。

    3.开题报告表原件。

    4.中期检查表原件。

    5.结题鉴定表原件(鉴定专家签名、加盖公章)。

    6.成果简介(不超过3000字)。

    7.研究总报告(主要包括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研究目标与内容、研究设计与方法、研究过程与实施情况、研究结果与发现、研究不足与未来展望等内容)。

    8.课题代表性成果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期刊类论文(内部资料除外)须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期刊查询截图,被“知网”或“维普网”或“万方网”收录的论文全文及检索页;SCI/SCIE、EI、SSCI、A&HCI、CPCI等外文数据库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正式检索机构收录的全文和检索证明。

    9.重要变更表原件。

    (二)有关要求

    1.课题组应邀请至少2名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级职称专家对成果进行鉴定(高校课题应邀请至少1名正高级职称专家),形成鉴定意见。

    2.课题组应按上述材料清单和顺序,分别提交纸质版、电子版的结题材料(不超过100页),并确保相关信息一致。结题材料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装订格式见附件1)。

    3.各课题负责人在截止时间前,统一将结题材料(纸质一式三份)、《结题信息汇总表》(纸质一份)报送至科技处,同时报送电子版结题材料(每项课题的结题材料压缩后不超过50M,命名为“立项批准号+单位+负责人姓名”)、《结题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excel格式)。

    4.规划办不接收课题组直接报送的结题材料,请统一提交至科技处。

    5.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7日

    四、其他事项

    (一)各推荐单位应认真做好结题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真实、准确。《结题鉴定表》《结题信息汇总表》填写的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排序等内容,应与课题立项通知、课题申请评审书或课题重要变更表一致。

    (二)课题变更事项应在中期检查前提交加盖公章的课题重要变更表。在中期检查前未申请变更的,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排序应与课题申请评审书一致;在中期检查前申请变更的,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排序按照变更后填写。

    (三)对通过结题的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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