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专栏
    联系我们
    • 办公室电话:0591-88025362

    通知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专栏 >> 正文
    转发福建省档案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推荐立项和福建省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3-02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档函〔2026〕19号)和《福建省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闽档〔2026〕2号)》要求,省档案局将组织开展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推荐立项工作,同步开展福建省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题要求

    本年度国家档案局和省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均以《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见附件)为依据,各单位可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围绕档案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难点堵点问题,综合考虑项目选题和研究内容的适用性和推广应用价值合理确定选题。其中,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分为自主选题项目和重点项目,省档案局科技项目不设重点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研究所必需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申报重点项目的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制度。

    2.项目申报前应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论证,鼓励在申报前征求相关研究领域国家和我省档案专家意见建议。

    3.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未经同意不得将他人列为研究团队成员。不得抄袭、买卖、代写申报材料,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报材料。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自主选题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项目;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其中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并且需要参加国家档案局组织的立项评审答辩,具体答辩形式和时间以国家档案局通知为准。

    5.鼓励申报单位整合多方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

    总数一般不超过6家,研究人员总数一般不超过18人,其中申报单位应承担不少于60%的项目研究任务,其他参与单位应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6.重点项目经费支持额度在项目公示时公布,一般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后续经费,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自主选题和省档案局科技项目经费由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三、申报程序和注意事项

    国家档案局和省档案局项目均通过“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1.saac.gov.cn)(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申报,具体程序和注意事项如下:

    1.申报单位需登录平台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为便于工作,可先行下载《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和《福建省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进行前期材料准备,确认后再通过平台填写上报。平台申报时间截至2026年3月10日24:00。首次登录平台的单位需要先进行注册手续,推荐单位选择“福建省档案局”。

    2.省档案局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并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开展预评审,择优推荐申报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确定为省级档案局科技项目。

    3.被推荐申报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的,申报单位登录平台下载打印项目任务书,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平台。

    4.被国家档案局列入2026年度科技项目立项计划的,公示期间申报单位需登录平台下载立项任务书,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式2份),通过机要或者EMS寄送省档案局,由省档案局统一报送国家档案局。向国家档案局推荐申报但未列入立项计划的科技项目,转为省档案局科技项目。

    5.列为省档案局科技项目的,申报单位需填写《福建省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和《福建省档案局科技项目内容摘要》,纸质版和和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为盖章纸质版文件的扫描件,于国家档案局2026年度科技项目立项公示期满后10日内报送省档案局,由省档案局下发立项通知和科技项目任务书。各申报单位做好项目后续研究工作。

    6.本通知中涉及的项目任务书和其他填报材料电子版可在福建档案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阳光学院科技处张盟

    联系邮箱:978829591@qq.com

    附件: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


    下一条:转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省制造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