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经研究,确定厦门理工学院、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莆田学院、闽江学院等4个单位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项目,泉州师范学院等13个单位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项目(具体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进一步明 晰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凝练学科方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内涵发展、分类发展、特色发展。要以《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2024)》作为培育建设标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建设方案,强化要素保障,争取取得预期成效,力争尽快达到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省学位办将加强跟踪问效,对培育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立项建设进展缓慢、措施不力、没有完成既定培育建设目标的单位,调整出培育项目行列。
福建省2025-2029年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培育项目名单
学校名称 |
培育周期 |
培育学科 |
阳光学院 |
2025-2029年 |
0258数字经济 0854电子信息 0859土木水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