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专栏
    联系我们
    • 办公室电话:0591-88025362

    通知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专栏 >> 正文
    转发省社科规划办关于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中期检查通知
    2023-08-18  点击:[]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社科规划办拟于9-10月组织对2021年获得立项的以及2021年之前获得立项且未参加过中期检查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及西部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本次中期检查将采取线下抽检和线上提交书面报告相结合的形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8月25日至9月10日,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并按照《项目中检手册(负责人)》要求,做好中检材料填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2. 中检报告需包含以下内容:项目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情况;项目经费开支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3. 各项目负责人阅读招标公告,做好申报工作。于2023年9月10日前将《投标书》电子档(WORD文件格式)发至科研处邮箱:ygxykyc@ygu.edu.cn及纸质档(两份)报送到科研与学科建设处(行政楼601)审核。

    上一条:转发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阳光学院关于授予张自欣等4位同志2022-2023学年“科研标兵”荣誉称号的决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