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工作安排,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按照《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规定,后期资助项目是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
2021年度后期资助项目拟立项100项,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主要资助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主要资助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电子版(或其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3)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16年7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6项。
2.本次项目采取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自2021年8月16日起受理项目网上申报。请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报。(1)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成果”;下载“申报成果介绍”模板,填写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单位意见”请复制附件1内已填好的内容;(2)以附件形式上传PDF版本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30M);(3)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完整的《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简称《申请书》),本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提交在线打印的《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及申报成果各2份至校科研处,统一报高校社科研究评价中心。
4.申报学院在2021年8月18日下午4点前完成网络申报、提交学院申报一览表到科研处邮箱ygxykyc@ygu.edu.cn(邮件主题:学院-2021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一览表)逾期不受理。
四、其他要求
1.各申报人网上提交的《申请书》和申报一览表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4.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本校间接费用统一按项目总额30%核定。
5.项目申报系统的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sinoss.net。
教育部社科司联系电话:010-66097563。
科研处杨老师88025362
附件:
1.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供参考,在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后自动生成。系统填报时按此文内已填好的“单位意见”填写)
2.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
3.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7月28日
附件1 编号: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后期资助项目
申请书(此为参考件,待系统生成)
项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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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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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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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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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
(盖章) |
申请日期 |
年月日 |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制
2021年7月
申请者承诺:
本人已阅知“项目申报通知”和“申报常见问题答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教育部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者(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填写本表前,请仔细阅读项目申报通知及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2.本表用计算机认真如实填写,数据要有原始凭据,文字应明确严谨。
3.封面“项目类别”:选择“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之一填写。
4.本表所涉及学科代码以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以下简称《国标代码》)为准。
5.本表各栏除特别规定外,均可以自行加行、加页。
6.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各表脚注。
一、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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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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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A.重大B.一般 |
学科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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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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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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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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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成果形式 |
A.著作B.非纸质成果 |
最终成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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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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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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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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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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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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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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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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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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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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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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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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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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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指导老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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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毕业(出站)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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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毕业(出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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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论文(出站报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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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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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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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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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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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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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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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本人近五年内取得的相关研究成果(限5项) |
成果名称 |
出版(发表、提交)单位 |
出版(发表、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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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主要成员情况(限5人) |
姓名 |
出生年月 |
职称 |
研究专长 |
工作单位 |
工作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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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相关研究成果不要求提供成果首页并版权页复印件,但须按表格要求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二、申报成果介绍
1.请详细表述本成果的主要内容;主要观点和研究方法;理论创新和学术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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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进展情况或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已取得的实质性突破;研究资料准备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下一步的研究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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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已有相关研究成果取得的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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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费预算
类别 |
金额 (万元) |
经费预算的依据及用途的简要说明 |
申请经费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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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经费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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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资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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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采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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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差旅费/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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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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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咨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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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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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费/宣传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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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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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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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统一按总额30%核定 |
其中外拨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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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费年度预算 (不含其它来源经费) |
年份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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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
四、单位意见
校学术委员会意见(课题意义、课题负责人及成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是否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完成该课题的条件等) |
课题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课题负责人及成员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业务素质,能够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具备完成该课题的条件。
校学术委员会主任签章 年月日 |
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意见(报表内容是否属实;预算是否合理;学校是否能够保证为该课题的研究提供条件与时间;是否同意对申请人在研究周期内完成预期工作提供信誉保证)
内容属实,学校能够为本课题的完成提供所需的时间和条件,同意对申请人在研究周期内完成预期工作提供信誉保证。
负责人签章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年月日 |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其他部委教育司(局)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意见(是否同意申报并对课题进行组织管理)
负责人签章单位公章 年月日 |
附件3
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1.后期资助项目是什么性质的科研项目?
——后期资助项目设立的目的是: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潜心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要求申报的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的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电子版(或其他非纸质成果);申请者所报成果应未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研究项目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也不能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2.如何理解资助范围中“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该研究成果必须包含的要素有:(1)科学研究成果,且是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的成果;(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成果;(3)呈现方式为非纸质,如数据模型、数据库等;(4)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特性的成果。
3.申报的学科门类是什么?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其中需要注意:“心理学”不包括国标中的“医学心理学”二级学科;“体育学”不包括国标中的“运动生物力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体育保健学”、“运动生物化学”二级学科。
4.后期资助项目完成时间有要求吗?
——后期资助项目原则上在1-2年内完成,确有需要者,可延长至3年。
5.后期资助项目面向哪些学校申报?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都可以申报。上述高校系统外的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项目研究。
6.后期资助项目是否实行限额申报?
——实行限额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6项;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只有1所部属高校的其他部门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2项,有2所以上(含2所)部属高校的其他部门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部省合建高校指通过新的机制和模式,在尚无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省份,按“一省一校”原则,重点支持的高校,包括: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南昌大学、郑州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藏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等14所高校。
7.部省合建高校申报是否需要所在省厅盖章?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部省合建高校参照教育部直属高校模式,申报不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盖章。
8.博士后能否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所在博士后流动站高校出具同意申报并承诺进行管理的证明,可以申报。出站后工作单位为高校者,经双方学校同意可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出站后工作单位为非高校的,项目不能转出,由原申报单位承担项目管理与监督责任。
9.在内地高校工作的外籍教师和港澳台教师是否可以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在内地高校全职工作的外籍教师和港澳台教师可以申报。申报时必须附有由学校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10.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者,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吗?
——可以申报,但所报书稿(或非纸质成果)不能是上述项目的成果。
11.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可以申报后期资助项目吗?
——可以申报,但所报成果应是5年前(2016年7月1日前)获得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
12.申报后期资助项目必须有课题组成员吗?
——不一定。后期资助项目提倡联合开展研究,将研究工作与团队建设、出成果与出人才相结合。课题组成员没有年龄及专业技术职务限制。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参与实质性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13.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要有推荐人吗?
——本次申报后期资助项目(包括重大项目、一般项目)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同意,不需要另外填写推荐人意见。
14.经费预算填报有何要求?
——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测算经费预算。研究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研究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直接费用预算。直接费用计算公式为:直接费用=资助总额-资助总额×间接费用相应核定比例。间接费用由项目依托学校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定,统筹管理使用。间接费用一经核定,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资金需要转拨协作单位的,应在预算中单独列示,并对外协单位资质、承担的研究任务、外拨资金额度等进行说明。间接费用外拨金额由项目依托学校和合作研究单位协商确定,但学校间接费用和外拨间接费用之和不得超过该项目核定的间接费用总额。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执行批准后的项目预算,后期确需调剂的,应当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履行单位内部调整审批程序,并通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报教育部备案。
15.后期资助项目网上申报有哪些注意事项?
——申报者需要通过以下步骤完成网上申报,(1)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成果”;下载“申报成果介绍”模板,填写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2)以附件形式上传申报成果(PDF版本)及相关证明材料,且不得超过30M;(3)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完整的《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简称《申请书》)。
16.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需要报送哪些纸质材料?
——申报单位对本单位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系统自动生成《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简称《申请一览表》)。申报单位需报送在线打印的《申请一览表》1份并加盖学校公章(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或主管部门公章(其他高校)。本阶段申报者个人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批准立项的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在线打印的《申请书》(签名并加盖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公章),以及1份纸质申报成果。
17.后期资助项目如何办理鉴定和结项?
——后期资助项目实行先鉴定后结项,通过鉴定,进入出版程序并经社科司审核后,颁发结项证书。社科司委托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随时受理鉴定和结项申请。
18.后期资助项目要求统一出版吗?
——由项目负责人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协商出版。相关成果发表、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19.今年项目评审程序怎样?
——2021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实行网上通讯评审。
20.项目申报通知有关内容与项目实施办法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基于现阶段发展状况,结合当前形势需要,为更好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项目申报通知对项目实施办法的部分要求进行了适度调整,因此,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应以项目申报通知规定为准。项目申报通知未涉及内容,执行项目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