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机关部处,各直属单位:
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包括科技类及社科类),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一)本次结题工作,我厅原则上不受理2014年及以前立项项目的结题申请。2020年起,我厅将对执行期超过三年的项目进行清理。
(三)本次项目结题采取报送电子版,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结题报告书(每个项目1份),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能证明符合结题要求即可,尽量精简),项目结题汇总表(每个学校1份,加盖学校公章,扫描版)。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面及项目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一、报送要求
报送截止时间:11月21日-12月3日。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71523249@qq.com.逾期未报送相关材料或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的,视同放弃。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19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