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机关部处,各直属单位:
为表彰在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激励更多教师积极投入科研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院科学研究实力和水平,学院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科研优秀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评选办法参照《阳光学院科研优秀奖评选办法》(阳光 科 字[2015]1号文)。
2. 申报者将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和系处,各二级学院和系处在认真审核材料真实性和对照评审条件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以学院/系部为单位统一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不接受个人提交。申报表和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汇总表(一份)报送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271523249@qq.com。截至时间为2019年6月3日。
3.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对各二级学院和系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结果经公示后,报学校审批公布。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