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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学院关于2019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申报公告
    2019-03-08  点击:[]

    各二级院系、各机关部处、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9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宗旨

    旨在鼓励我省社科界专家学者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及党的建设等理论和现实问题,加强全局性、前瞻性、针对性研究,推出有理论深度、有实践价值,能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的重大成果,为我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各项管理规定;

    2.熟悉我省省情,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决策咨询研究经验,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4.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在研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最多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5.在研的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6.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申请单位条件

    1.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2.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选题要求

    1.申请人按照课题指南进行申报,申报题目必须与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一致;

    2.阶段性成果可以围绕课题指南,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进一步细化。

    三、资助额度

    6万元

    四、立项方式

    1.预立项:项目立项实行预立项方式,经省社科规划办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后,确立为预立项项目。

    2.正式立项:项目阶段性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再予以正式立项,正式立项后拨付项目研究经费。

    1)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要报》的;

    2)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办公厅《八闽快讯》专报件的;

    3)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政策研究室《调研文稿》的;

    4)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报告》的;

    5)项目阶段性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纳的;

    6)项目阶段性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刊发的。

    3.撤销预立项:项目预立项后,如果项目阶段性成果达不到上述正式立项条件的,予以撤销预立项。

    五、成果要求及项目完成期限

    1.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的完成时限为2019年11月30日;

    2.最终成果:研究报告,字数不得少于1万字;

    3.研究期限:研究期限为1年,以项目正式立项时间起算;研究不得延期,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将作终止处理。

    六、申报时间

    2019年3月8日至329日15:00时,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材料

    1. 纸质材料

    1)《申请书》2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论证活页》4份。《论证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限用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对折。

    2.电子材料

    以项目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容包括:《申请书》《论证活页》),文件夹内容必须是word格式压缩打包后发送至271523249@qq.com

    附件:

    1.2019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课题指南

    2.福建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申请书

    3.2019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论证活页

    4.2019年福建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19年3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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