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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19-03-06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系处、各单位:

    2019年度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二级学院、各系处、各单位尽快通知已到期项目或符合结题条件项目的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执行期自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年)申请结题的,个人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延期申请报告;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一年以上申请结题的,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由我部门从严审核把关并上报教育厅。今后,教育厅将适时启动对所有超期未结题项目的清理工作。

    三、此次采取纸质方式结题,不通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网上平台。

    四、各项目负责人请于322日前报送项目结题报告书(材料A4双面打印,每个项目1份)和佐证材料交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结项书和佐证材料发至邮箱271523249@qq.com

    附件2. 结题报告书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193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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