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社科规划办召开的福建省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交流研讨会的会议精神,现就学校申报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工作安排
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6日 选题报送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19年1月7日—1月23日 撰写申请书论证初稿
2019年1月24日 提交申请书论证初稿,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专家辅导论证
2019年1月24日—2月10日 修改完善申请书初稿
2019年2月11日—2月15日 提交申请书论证二稿,各二级学院再次组织专家辅导论证
2019年2月16日—2月24日 修改完善申请书二稿
2019年2月25日—2月26日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进行专家评审并定稿,提交纸质材料
二、 相关工作安排
1、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落实,由于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继续实行限额申报,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建设情况,组织安排申报动员、专家辅导讲座,并做好项目论证评审及推荐工作。
2、二级学院聘请的辅导专家名单及辅导时间请提前上报科研与学科建设处,专家辅导费由学校统一支付。经二级学院、系部推荐的项目每项奖励500元,经学校推荐至省社科规划办的项目再奖励每项500元。
3、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将会通过校外专家匿名评审的方式择优推荐十个项目报送省社科规划办。
三、申报内容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面
1、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5日后出生)。
2、在研的国家级项目负责人、2019年度已立项的教育部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
3、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4、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研究人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
(二)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书封面的学科分类只填写一级学科,项目类别填写“重点、一般、青年项目”等。
2、申请书上的负责人所在单位写一级单位的名称。
3、注意成果字数填写,申请书预期成果字数单位是“千字”,成果字数不应太少;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建议填写一项预期成果。
4、申请书中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
5、关键词不得超过3个词,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6、2019年申请书数据表新增了身份证等信息栏,确保准确无误。
7、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8、注意间接经费需要填写金额,并核对总额是否正确,年度预算总和需等于资助总额。
9、申请人须在“课题负责人承诺”处签名,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本人同意并签字。
10、注意申请书填写说明,排版清晰,避免跳页。
(三)活页填写注意事项:
1、论证活页不超过8页,字数不超过七千字。其中,前期相关研究成功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物等。
2、论证活页中的标题须与申请书一致。
3、论证活页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如不得出现“福建”等地域字眼、不得出现项目的批准号。
(四)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数据与实际申报材料务必保持一致。
2、申请书与活页一式5份。
3、申请书中“省社科规划办审核意见”用计算机填写“申报信息属实,同意申报”。时间统一填写“2019年2月28日”。
4、电子版申请书及活页(word文件格式)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发至邮箱68629435@qq.com。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