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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专项”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7-09-27  点击:[]

    各二级学院、各系处、各单位:

    2017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专项”申报立项工作已经开始。根据闽教科〔2017〕87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专项”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应为2015年以来带队参加“海峡两岸信息服务创新大赛暨福建省计算机软件设计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高校团队指导教师。

    (二)申请人应为我省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请人应在2017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专项”课题目录所列范围内选题。

    二、立项程序

    (一)共立项资助20项左右,每项资助1.5万元,资助经费由海峡两岸信息服务创新大赛暨福建省计算机软件设计大赛组委会(简称“海峡组委会”)负责。项目执行期为1.5年。

    (二)福建省教育厅将委托海峡组委会组织项目立项评审,立项名单报福建省教育厅审核后下达。

    三、项目申报及材料报送

    采取“个人申报、学校审核、统一评审”的方式进行立项。项目申请人填写《2017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专项”申请书》(每个项目1份),经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审核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17年11月25日前报送上级管理部门,电子版发送至68629435@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闽教科〔2017〕87号 附件1:申请书.doc

    闽教科〔2017〕87号 附件2:课题目录.doc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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