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系处、各单位:
为表彰在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激励更多教师积极投入科研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院科学研究实力和水平,学院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科研优秀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评选办法参照《阳光学院科研优秀奖评选办法》(阳光 科 字[2015]1号文)。
2. 申报者将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和系处,各二级学院和系处在认真审核材料真实性和对照评审条件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于9月22日前集中将所在二级学院和系处所有的申报材料及其科研成果纸质版(一式一份)、汇总表(一份)报送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68629435@qq.com。
3.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对各二级学院和系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结果经公示后,报学校审批公布。
2016-2017学年各二级学院、系处科研优秀汇总表.xls
科研优秀奖申报表.doc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