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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须知
2011-04-13  点击:[]

福建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按《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要求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向省科技厅政策体改处提出验收申请(项目负责人需通过所在单位科研处提出验收申请)。

一、申请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须提交如下书面材料,同时提供电子文档(以软盘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e-mail:ztc@fjkjt.gov.cn

1、软科学研究成果(综合研究报告)5份,3000-5000字的研究成果内容摘要2份(按符合刊登要求的规定格式),研究工作总结1份。

2、提供在公开刊物(重大项目须在国家级公开刊物发表或以专著形式出版)发表的有关该软科学研究成果的论文1份(须注明“福建省软科学研究计划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出版物应在扉页上注明)。

3、推荐7位验收专家(省内4位,省外3位)。专家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处级以上(含处级)职务,课题组人员的所在单位及课题顾问应回避。专家信息应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职务、研究领域、联系电话、邮编等。

4、经费总决算表(须加盖财务公章)。

以上书面材料须先报政策体改处,审查通过后再上报《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1份(登录“福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按要求填报并提交“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经省科技厅同意,并授予正式验收号后,打印“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由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实施管理单位盖章后上报)。

二、省科技厅政策体改处对有关验收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符合要求后,负责组织有关专家(从推荐专家中选择,并可视情况另行选择)进行验收。

三、申请验收单位填写《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意见书》一式4份(登录“福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报并打印《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意见书》),报送省科技厅政策体改处按规定程序审批。

上一条:福建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下一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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