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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州市关于支持高校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十二条措施(2026-2028年)》的通知
2026-03-19  点击:[]

各二级学院、单位:

近日,中共福州市委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福州市关于支持高校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十二条措施(2026-2028年)》(榕教科人办〔2026〕3号),旨在加快推进高校科技成果在榕落地转化,助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文件重点推出多项利好政策,包括:

🔹 支持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提供免费办公场地;

🔹 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入驻,按交易额给予奖励;

🔹 设立每年2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高校成果参与“榕创嘉年华”等品牌活动;

🔹 对落地转化的技术合同,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

🔹 实施“先用后付”试点,减轻成果转化前期压力;

🔹 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科技转化基金,强化金融支撑;

🔹 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不纳入绩效总额,股权激励可递延纳税等。


请各位老师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导向,积极对接产业需求,推动我校科技成果高效转化。详情可见附件。



科技处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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