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一般项目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二)重点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优先支持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创新需求、具有转化前景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我省教育系统在职中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具有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优先支持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二)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
(三)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申报条件。
三、立项原则
1.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评审、限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立项。对于一般项目,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对于重点项目,择优立项,未入选重点项目、符合一般项目立项条件的立为一般项目。
2.学校负责组织本校项目申报和评审,按项目限额进行推荐。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台湾教师申报,申报名额单列,不占学校推荐指标。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给予立项,学校推荐项目不符合立项要求,审核不通过的,不予立项。
四、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
(一)校内申报截止日期:
2026年11月11日(周三)下午17:00之前
(二)申报材料:
1.《2026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EXCEL电子版和纸质版,各申报的二级学院1份。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附件4)WORD电子版和纸质版,每个项目1份。
请各二级学院及时报送项目申报材料至科技处,为保证材料完整性,请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请科研秘书于11月11日前将上述材料(不含涉密内容)报送至lm_win2023@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二级学院)2026年度中青年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正德楼608科技处办公室。
联系人:刘梅
联系电话:0591-88025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