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3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3〕20号)和《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相关规定,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6年度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项目结题。2022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达到结题条件的。
2.项目清理。对于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将予以撤项。
3.延期申请。省教育科研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委托项目执行年限依委托单位要求。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而需要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须填报延期申请,经学校审核并报省教育厅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
1.电子材料
(1)结题报告书(word文档),文档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结题报告书。
(2)论文等佐证材料扫描件(PDF文档),文档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佐证材料。论文扫描须含封面页、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等。注意:所有佐证材料须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3)《结题汇总表》(Excel文档)。
建立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含以上三个文档,于9月21日前将电子材料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lm_win2023@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2026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材料。
2.纸质材料
(1)结题报告书、论文等佐证材料扫描件(一式一份)。
(2)项目无法按期结题的需提交《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变更申请》(一式1份)。
以上纸质材料请于9月21日前报送至正德楼608科技处。
3.本次结题依托“福建教育学院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ky.fjjyxy.com/showLoginPage.do)开展,结题材料上传系统由科技处来完成,无须课题负责人上系统操作。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各项目立项通知以及《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结题有关工作。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对项目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
2.申请结题的项目,须至少在CN刊物上发表1篇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的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且所发表论文须标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项目编号:××)”字样。已录用未正式刊发的论文不能用于申请结题。
3.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填写在“项目类别”一栏)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联系人:刘梅,电话:0591-88025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