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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研究阐释习近平党建思想”福建省社科基金专项项目申报公告
    2026-07-23  点击:[]

    一、项目宗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阐释习近平党建思想的原理性成果、原创性贡献,深入阐释习近平党建思想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根据省委加快建设社科强省的部署要求,着重围绕习近平党建思想研究阐释,努力推出一批有理论深度、有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奋力谱写新征程新福建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二、选题要求

      1.申请人按照课题指南(见附件)进行申报,申报题目必须与课题指南一致。

      2.阶段性成果应当围绕申报题目,选择一个研究角度、方法,聚焦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三、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正式立项后,均列为2026年度省研究中心一般项目,同时列入省社科基金专项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基金项目各项管理规定。

      2.熟悉我省省情,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决策咨询研究经验,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3.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二)申请单位条件

      1.所在单位应具备科研管理职责和科研管理制度。

      2.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申报要求

      1.在研的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申报截止日前,省社科联社科规划办已公布结项通知的,可以申请),不得申报。

      2.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被终止、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终止之日起三年内、撤项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报。

      3.项目申请人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在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最多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最多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4.本批次立项公布前获得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立项的,不重复立项。

      5.《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的填写不符合《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初审细则》有关规定的,一律不得进入通讯评审。

      6.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给予撤项处理。

      五、立项方式

      1.预立项:项目立项实行预立项方式,经省社科联社科规划办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后,确立为预立项项目。

      2.正式立项:项目阶段性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再予以正式立项,正式立项后拨付项目研究经费。

      (1)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中宣部内刊、《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投稿邮箱:ghbcgc@vip.163.com)、中国社会科学院专报《世界社会主义研究动态》的。

      (2)项目阶段性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刊发的。

      (3)项目阶段性成果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

      (4)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要报》(投稿邮箱:ghbcgyb@163.com)的。

      (5)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办公厅《领导参阅》的。

      (6)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政府办公厅《政讯专报》的。

      (7)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政策研究室《政研专报》《调研文稿》(投稿邮箱:jyfj2017@163.com)的。

      (8)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新思想研究动态专刊》(投稿邮箱:xsxyjzk@163.com)的。

      (9)项目阶段性成果得到在职省部级(含)以上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

      (10)项目阶段性成果(2000字以上)在《中国社会科学报》《福建日报》(求是版)(投稿邮箱:fjrb7095@sina.com)刊发的。

      (11)项目阶段性成果(2000字以上)经省委宣传部审定并推荐在《海峡通讯》杂志刊发的。

      项目阶段性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理论文章)第一作者应为项目负责人,投稿时原则上应注明省研究中心或省社科基金项目,正式刊发并提供阶段性成果原件。

      3.撤销预立项:项目预立项后,如果项目阶段性成果达不到上述正式立项条件的,予以撤销预立项。

      六、成果要求及项目完成期限

      1.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的完成时限为2026年12月31日。

      2.最终成果: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2.5万字。

      3.研究期限:1年,以项目正式立项时间起算。

      七、申报时间

      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220.160.53.10:8010/)将于2026年7月24日9:00至2026年8月1417:30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系统,实名注册申请,提交责任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再登录系统,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从系统上自行下载《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及时上网填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八、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

      (1)《申请书》2。《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加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和单位公章。

      (2)《论证活页》4。《论证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限用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电子材料

      (1)以项目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容包括:《申请书》《论证活页》),文件夹内容必须是word格式。

    2)电子材料要以姓名+学院“命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

    Ygxykyc@126.com。

      科技处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及申请用印,请各申报负责人需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8月12日前报科技处(行政楼608),联系人:陈莹,联系电话:0591-88025362

      

      附件:“研究阐释习近平党建思想”福建省社科基金专项项目课题指南

      

      

                                        科技处

                                                              2026年7月23日


    上一条:转发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国家语言文字“十五五”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6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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