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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关于做好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7-10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日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6/0708/c431030-40756095.html)。其中,教育学科申报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受理。请各单位参照公告要求,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如申请人所在单位无科研管理部门,可委托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申报和管理。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3.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年7月1日之前)。

    4.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5.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原则上资助独著。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3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6.已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申请人须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成果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由各省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部属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部委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二级管理单位)寄送,不接受个人以及科研单位、出版机构的报送。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请各单位认真阅读《申报公告》,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及时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报送至正德楼608科技处,电子版材料发至2648354868@qq.com。

    【申报注意事项】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不限项,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2、和往年一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优秀学术著作的申报材料提交给社科办。

    3、后期资助书稿须匿名提交。

    4、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字数统计,请申请人务必以字数为单位进行统计(非字符数)。

    5、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请各管理单位对出版社推荐意见和申报汇总表填报信息一致性进行严格审核。申报汇总表内出版社推荐意见信息须与申请书已经出版社签章确认的推荐信息一致。

                                                                                                 科技处

    2026年7月9日


    附件: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x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x

    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4.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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