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根据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等相关规定,我校拟转让1件专利的专利权,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示:
一、专利信息
1.发明专利:一种无人机保护装置及方法
专利号:ZL 202510561353.7
专利权人:阳光学院
发明人:池灵达,潘正祥
二、交易方式
专利权转让,协议定价
三、受让方
安徽领航者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浩
四、交易价格
¥5000(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五、公示期
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16日
在公示期间对以上专利权转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科技处/校企合作办。
科技处/校企合作办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