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青年教师提升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培育省部级、国家级科研项目,培养我校优秀科研人才和后备人才,促进我校科研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现决定启动2026年度“阳光学院青年育苗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本次申报面向符合条件教师科研人员,请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根据通知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以此为基础做好国家级课题、省部级课题等高级别课题申报的准备。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题
本次申报选题要为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申报奠定基础,除传统研究领域外,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来有关精神及我校“十五五”发展规划精神,充分发挥学校智力优势。人文社科类选题聚焦新时代理论与实践,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有关精神,紧扣党的创新理论,结合福建地域优势与我校“十五五”发展定位,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科学类选题要紧扣相关领域科技发展前沿以及国家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立足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探索科技支撑福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服务学校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的路径方法。
二、培育对象
1.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5月1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5月1日后出生);在读研究生、博士生不能申请;
2.应具有硕士学位的在职教师,且未获得学校资助的科研启动费,没有各类在研的纵向科研项目。
三、实施与管理
1.项目资助经费:社科类3万元/项、自科类4-5万元/项。
2.“阳光学院青年育苗基金”项目资助期限:本年度决定资助起至2027年11月30日结束。
3.中期检查:项目立项1年后,项目负责人应提交中期检查表,科技处将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本项目的资助金额分两期拨付,首期拨付课题立项经费的5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剩余的50%。
6.经费使用办法按《阳光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阳光科〔20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设置间接经费。项目期满一年后仍有结余的,将收归学校账户。
四、结题要求
项目结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且项目负责人为第一完成人:
1.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发表《阳光学院学术期刊及相关论文认定办法(试行)》(阳校综〔2025〕65号)规定的“B类”以上学术期刊1篇;
2.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研究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原则上要获得省直机关有关单位负责人、设区市党委政府在职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被省直机关有关单位、设区市党委政府采纳吸收才能结项。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采纳单位公章。
3.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一部字数不少于5万字的书稿或已出版的著作(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项,且成果转化1项。
5.到校科研经费达50万元。
6.若在获得本项目资助后,以相同或相关研究课题获得省部级以上课题立项的,视同完成课题任务。
7.成果获厅级以上成果奖的,视同完成课题任务。
五、材料报送及注意事项
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的材料包含纸质版《申请书》一份。申报一律要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
请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应的电子版《申请书》《申报汇总表》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ygxykyc@ygu.edu.cn,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须保持一致。
六、填写说明
1.申请书“封面”:申请书封面上的学科分类应选择填写一个一级学科的中文名称,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2.“经费概算”:各栏经费开支科目,请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情况,并按照《阳光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阳光科〔2022〕3号)的相关规定,提出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请各单位严格把关,组织团队,做好项目选题和论证,并为申报者提供信誉保证和便利条件。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26年5月6日,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陈莹,郑子涵;联系电话:0591-88025362。
附件:1.阳光学院青年育苗基金项目申请书
2.2026年度青年育苗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