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宣传部同意,市社科联决定开展市社科规划“福州历史名人、闽都文化保护传承暨文商旅融合发展”专项课题研究申报工作。根据《福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 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方向
1. 福州历史名人历史价值及其当代意义研究
2. 福州历史名人资源谱系梳理与价值挖掘研究
3. 福州历史名人遗迹(故居、纪念馆等)的保护利用现状与提升策略研究
4. 严复研究
5. 吴石研究
6. 闽都文化核心精神、基因特质与当代传承创新研究
7. 提高闽都文化国际影响力展示省会福州新形象研究
8. 侯官文化内涵及其历史意义、实践价值研究
9. 文化强市与闽都文化国际影响力研究
10. 推动闽都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研究
11. 闽都文化元素在福州城市空间、公共艺术中的创意表达与应用研究
12.“历史名人+闽都文化”品牌塑造与传播策略研究
13. 文商旅融合发展的理论内涵、模式比较与福州路径研究
14. 以文商旅融合促进福州特色街区、历史街区复兴的实践与探索
15. 福州非遗保护传承与文化旅游、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研究
16. 福州文商旅融合发展的消费场景构建与业态创新研究
17. 福州文商旅融合发展中的投融资模式与政策支持体系研究
18. 文商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的福州实践研究(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为例)
19. 国内外历史文化名城文商旅融合发展经验比较与对福州的启示
各专家学者可参照上述研究选题,对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也可结合各自研究领域,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进行研究。
二、项目类型及经费资助
1. 专项课题作为市社科规划项目进行管理。课题启动经费按市社科规划一般项目经费资助标准的60%(3000元) 进行预拨付。
2. 课题成果达到《福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和相 关成果认定的实施办法(修订稿)》(榕社科联〔2025〕43 号)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结项条件的,依规予以认定并给予经费资助。
三、项目申报要求
1. 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 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1个专项课题。
四、项目结题要求
1. 课题负责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研工作,并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党刊党报报送、投稿,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研究成果应注明“市委宣传部、社科联专项课题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 XXXXXX”。
2. 课题负责人须于2026年7月1日前,将结题申请材料(包括一篇不低于1万字的学术文章(查重率不高于15%)) 报市社科联。本次专项课题研究不接受延期申请,未达到结项要求,予以撤项,并需退回启动资助经费。
3. 课题结项条件至少应达到市社科规划一般项目结项要求,按照《福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和相关成果认定的实施办法(修订稿)》(榕社科联〔2025〕43号)执行。
4.各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①纸质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的《申请书》(2份),匿名处理的《论证 活页》(4份)。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由二级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科技处。②电子材料: 以二级学院单位名称为文件名的文件夹,其中包括:《(XX学院)2025年度福州市社会科学规划“福州历史名人、闽都文 化保护传承暨文商旅融合发展”专项课题申报清单》, x1s 格式;以项目负责人名字建立的子文件夹,(内容包括:《课题名称-申请书》《课题名称-论证活页》,doc格式)。文件夹压缩打包后发送至2648354868@qq.com。
5.项目申报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