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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揭榜挂帅(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
    2025-10-30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行“揭榜挂帅”等科研攻关机制,梳理我省重点产业发展中亟须解决的关键技术难题,大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进一步提升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强科技安全支撑。省科技厅公开征集了2025年度省“揭榜挂帅(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重大技术需求(难题),经过对相关选题和榜单的调研论证,凝练形成了2025年度省“揭榜挂帅(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榜单(选题)。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2025年度省“揭榜挂帅”项目牵头揭榜单位应按照2025年度省“揭榜挂帅”榜单(详见附件)所规定的项目建设内容、预期技术目标、时限等要求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应按照“2025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申报选题表”(详见附件)所规定的要求申报。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指标。项目研发内容不得多头重复申报,不得与省发改委、工信厅、农业农村厅等省直有关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资助的已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二)2025年度省“揭榜挂帅”项目的牵头揭榜单位必须与福建省需求单位联合申报项目,揭榜单位与福建省需求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揭榜单位负责技术攻关,省内技术需求企业负责提供承诺的“揭榜挂帅”项目科研投入,且能够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研发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单位应用并承接科技成果。产学研合作协议内容应包括对需求方和揭榜方于具体的责任和义务,包括项目任务分工、合作内容、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项目资助经费的分配等。鼓励省内外科研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与福建省需求单位联合申报项目。

    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产学研合作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发任务分工、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项目资助经费的分配。

    (三)申请省科技厅资助经费不得超过榜单/选题表规定的申请资助经费额度。省“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单位的出资承诺供揭榜方联合申报项目及签订合作协议的重要参考。按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科规〔2022〕8号)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项目申报单位或项目揭榜方应能与合作单位或需求单位协商,自筹解决差额部分。鼓励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共同投入。

    (四)省“揭榜挂帅”项目牵头揭榜单位为企业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或省级以上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含福建省计划单列市),软件等行业企业规模参照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须建有研发机构并开展研发活动。

    2.2024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应达2.5%以上,并提供能体现研发经费投入比例的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格式下载网址:http://xmgl.kjt.fujian.gov.cn/)。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提供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需要提供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

    (五)科技重大专项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在推荐区域内(不含计划单列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或省级以上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含计划单列市),软件等行业企业规模参照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须建有研发机构并开展研发活动。

    2.2024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应达2.5%以上,并提供能体现研发经费投入比例的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格式下载网址:http://xmgl.kjt.fujian.gov.cn/)。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提供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需要提供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为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夯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我省推荐主管部门应将企业研发投入情况与科技资源配置紧密挂钩,对研发投入占比高于5%的或年度自主研发费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

    (六)企业作为“揭榜挂帅(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的,当年度申报科技重大专项专题项目、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包括技术创新项目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院省合作项目、原STS项目、成果转化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和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等项目时,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

    (七)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八)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企业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研的重大专项专题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项目、对外合作项目、院省合作项目、原STS项目、引导性项目、成果转化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延迟退休后的法定退休年龄。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

    各推荐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应推动整合优势创新团队,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青年科研人员,高技能科研人员等群体参与项目研发,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担大任”“挑大梁”。鼓励支持科技领军人才、有能力的女性科技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作为项目负责人“揭榜挂帅”,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九)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十)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5年12月27日,项目研发攻关时限按照选题表/榜单要求,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十一)申请书相关附件:合作协议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加盖企业财务章)、体现经营收入的企业上年度利润表(加盖企业财务章)或省级以上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揭榜挂帅”榜单配套经费承诺及开支说明等。

    二、申报程序

    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20日(申报截止,超过时间将不能提交申请书)。请有意向申报老师及时填报。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上填报《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申报材料。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高校、省直有关单位和中央在闽单位归口审查网上推荐。省外科研单位揭榜时,推荐单位请选择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具体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对应指南代码和申请书─填报《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上传有关附件资料(合作协议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体现经营收入的企业上年度利润表、省级以上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揭榜挂帅”榜单配套经费承诺及开支说明等)。

    三、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在完成项目受理工作后,将统一组织项目查新、开展项目评审等工作,并根据评审结果组织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完善。

    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实行科技报告制度,在项目实施和验收时须按要求呈交科技报告。

    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包括单位注册、科技人员注册出现异常)可与技术支持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591-87882011、0591-87862982。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郑子涵,0591-88025362。

    附件:1.2025年度省“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2.2025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申报选题表

    上一条: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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