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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概念验证中心、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09-15  点击:[]

    各二级学院、单位:

    接省科技厅通知,现向全校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概念验证中心、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申报要求重点如下:

    1、依托单位原则上为我省独立法人实体或高校二级学院,依托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应与联合单位签订联合协议(联合单位最多不超过3家);

    2、中心平台已建设运营并具有较好基础,拥有开展相关功能业务必要的固定场所、仪器设备设施软件等基础条件,无司法、行政机关认定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科研诚信严重失信尚在惩戒期内情况;

    分类条件要求:

    概念验证中心:

    1、中心具备资金筹措能力,配备自有或合作投入的概念验证资金,上年度(本次且仅限本次评估按“近一年”)运营经费投入不少于100万元,固定场所不少于200平方米;

    2、中心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专家团队(包括专职、兼职)不少于10人,人员团队涵盖技术、产业、投融资等领域;

    3、中心拥有持续稳定的验证项目源,建有概念验证项目库并设立专账(入库项目为经技术、产业、投融资等领域专家评估评审列入开展概念验证并有直接经费投入的项目)近一年来完成概念验证项目(形成技术和商业可行性分析评判和意见结论)不少于5项。

    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

    1、平台具备较强研发创新实力,在相关领域有影响力,固定场所不少于300平方米,自有仪器设备和专用软件原值不少于 500 万元;

    2、平台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研发团队(包括专职、兼职)不少于 15 人;

    3、平台近一年来承接技术研发服务项目不少于5项,技术研发服务收入(不含财政投入和中试服务收入)不少于100万元。

    9月15日系统开放,注册并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http://xmg1.kjt.fujian.gov.cn在系统首页“相关下载”栏目可查阅申报书样本),依次点击:申报受理->“概念验证中心研发服务平台”->申报指南->正在申报指南->选择指南点击“申报项目”;

    撰写《福建省科技厅概念验证中心评估认定申报书》或《福建省科技厅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评估认定申报书》并上传附件;同时在线打印申报书中“依托单位申报承诺书”。

    具体要求可参考附件。

    上一条:转发福建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汇交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开展第八届省属高等院校精准帮扶典型项目推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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