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阳光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广泛争取各界校友以及国内外友好人士对阳光学院的大力支持,2018年11月,由阳光学院出资,并在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登记注册,成立了福州市马尾区阳光教育发展基金会。
基金会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培育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接受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自愿捐款,充分发挥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办学的积极性,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基金会业务范围:
(一)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资助贫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