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联合培养的 通知》(闽学位〔2020〕10号,简称《通知》),为持续推进博 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点培育建设,进一步夯实下一轮学位 授权审核工作基础,现将申报2025年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2025-2029年博士 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项目的通知》(闽学位〔2025〕1号)公布的培育项目(培育单位、培育学科)。
二、申报要求
(一)科学制定计划。 培育单位以本单位2026年、2029年 培育学位点为基础,聚焦现有师资力量、科研条件等方面的核心 要素,科学制定联培计划。每个培育学位点原则上可与不超过2 个培养单位的相同(或相近)学位点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
(二)健全协作机制。 培育单位经与培养单位协商后,正式 签订两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培育单位应加强与培养单位协调, 培育学位点所在二级学院应加强与培养单位对口二级学院沟通, 共同制定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联培导师、研究方向、科研 合作等 。
(三)强化管理保障。各有关高校要按照《通知》有关要求, 规范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与管理,科学制定 联合培养方案,健全联合培养管理机制。联培双方要同时配备专 人负责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做好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
三、有关事项
请相关二级学院于3月3日前将2025年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计划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报送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联系人:陈莹,联系电话:0591-88025362,电子邮箱:361757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