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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福建省科协关于做好第八批闽江科学传播学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5-06-18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进一步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示范带动更多科技工作者支持和参与科学传播,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提高我省公民科学素质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科技工作者中遴选第八批闽江科学传播学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学风。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备正高级职务(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得到同行广泛认可,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威望和良好社会声望,能够正确把握和引领学科及科普工作发展方向。

    (三)热爱科普工作,积极参与和支持科普事业,自觉承担科普责任,常态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宣传,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能将科研成果通过各种手段广泛传播,开发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科普作品,积极组织成立科技志愿服务队,经常组织或参与科技志愿服务,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普示范活动。

    (四)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在推进新质生产力科普,助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等方面成效明显,有较大社会影响力。

    (五)善于发挥专业优势和团队优势,引领本学科领域科技工作者、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开展科普工作,身心健康,每年面向社会公众传播科学知识4次以上或科普受众达到1000人次以上。

    二、遴选程序

    各单位填写《第八批闽江科学传播学者推荐表》(见附件),向省科协推荐。个人推荐可由1名院士或省科协常委署名推荐。省科协将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后,确定闽江科学传播学者名单,颁发《闽江科学传播学者聘书》,聘期3年。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将建设闽江科学传播学者团队作为创新科普工作新格局,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的重要举措;省科协将把闽江科学传播学者团队建设作为学会能力提升和学会科普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考核。

    (二)加强保障,扩大影响。各单位要创造条件,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保障,支持闽江科学传播学者开展活动。省科协将经常性地组织邀请闽江科学传播学者参与重大科普工作和活动,优先支持闽江科学传播学者承担省科协科学传播课题和科技思想库课题。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2579日前将《第批闽江科学传播学者推荐表》报送科技处,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2648354868@qq.com。

    附件:第八批闽江科学传播学者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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