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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关于做好省社科基金项目专家库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5-06-17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加快推进社科强省建设,我办将组织开展省社科基金项目专家库专家推荐及专家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发挥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遴选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学风作风正的社科专家学者,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推进社科强省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2.工作思路。结合我省社科基金项目研究需要,围绕学科变化,进一步优化专家组设置,优化专家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和布局结构,达到“总量控制,结构合理,专业对口,好中选优,兼顾平衡”的目标。遴选专家要坚持德才兼备、群众认可,坚持竞争择优、优中选优,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德才条件和遴选程序,严肃遴选工作纪律,确保被推荐专家水平和质量。

    二、入库条件

    被推荐专家须全职在我省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研究问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学风端正、信誉良好,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没有项目造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2.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学术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宽广的学术视野和较强的学术判断能力,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较强的认识分析能力。

    3.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并主持完成过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两个省部级以上项目(须为社科类项目)。

    4.能承担省社科规划办委托的各项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

    三、推荐程序

    1.本次推荐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不限制推荐人数。

    2.对于已在专家库的专家,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于6月20日(星期五)前认真对照入库条件进行信息更新、完善,对已经调离我省等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删除。

    3.对于需新增入库的专家,按照《福建省社科基金项目一级学科一览表》(附件1),实事求是地填写《福建省社科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其中专家的二级学科、研究方向等信息要尽可能写细写实。同时于6月23日(星期一)前将电子版汇总表发至2648354868@qq.com。

    4.省社科规划办将在系统上统一受理专家入库申请,审核通过后即作为省社科基金项目专家库专家。

    四、推荐要求

    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入库专家的推荐工作,认真履行意识形态责任,严格把关,及时开展资格及形式审查。省社科规划办根据专家信息审核入库,对弄虚作假、违反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专家资格,并对相关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福建省社科基金项目一级学科一览表

          2.福建省社科专家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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