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以下简称新材料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现组织开展新材料重大专项2025年度项目(公开竞争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是新材料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的实施主体,对项目目标完成负全责。
(一)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责任人、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人原则上应由项目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攻关任务的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正式人员。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课题负责人。
(三)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和项目申报须知(详见附件2)相关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编制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申报材料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课题设置须严格符合指南方向要求。
二、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请所需材料详见附件。请将电子版材料于2025年5月10日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ygxykj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人:项雯;联系电话:15880068706;联系地址:阳光学院科技与学科建设处(行政楼608)
附件:
1.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公开竞争类)
2.项目申报须知
3.形式审查条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