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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福建省科协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11-23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以及《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福建省“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13号),持续提升科普服务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现代科普服务体系,推动我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持续提升。经研究,省科协、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决定联合开展2024年福建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1.中央驻闽或省属企事业单位(含部属或省属大中小学校、中央驻闽或省属科研院所、省级医院、央属或省属国有企业等)

    2.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

    3.各市、县(区)国有企事业单位。

    申报单位应为法人单位。如项目承担单位为非法人,则由其上级主管法人单位作为申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重视科普工作,具备独立开展科普工作的制度保障,有科普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科普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财务预算,能确保科普教育工作正常运行;具备开展科普工作所需的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并有计划地开展科普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参与“全国科普日”等科协组织的大型科普活动,能结合单位实际组织特色科普教育活动。

    2.申报单位应充分发挥自身专长特色和资源优势,明确主要科普主题,以传播科学知识“实例”来传递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以及科学家精神,切实发挥科普的价值引领作用。

    3.申报单位应具备必要场地设施或平台渠道,能面向公众长期提供科普教育服务,服务时长和服务水平应符合一定要求(详见附件1)。

    项目建设方向

    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项目建设围绕科普教育场地设施建设、优质科普资源开发、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特色科普活动品牌打造等单个或多个方向开展。申报单位要认真研究并提出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内容、预期成效和进度安排,并对照实施计划编制专项资金预算。

    1.科普设施和科普场馆建设维护,如科普展馆布展、科普器材维修、科普工作室与科普画廊建设、科普信息化建设等。

    2.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制作与推广,如挖掘本地区、本单位科学家精神先进典型开展宣传展示,创作科普作品,编辑科普丛书、开发科普应用平台与软件、研发制作科普展教品、设计科普动漫作品、运营科普公众号和网站、拍摄科普短视频和微电影等,以及对优质科普资源的宣传推广。

    3.科普队伍建设和科普人才培养,如组建科普传播队伍、聘用科普信息员、开展科普理论研究和创作研讨、举办科普报告和学术交流、举办或参加科普人才培训班等。

    4.打造科普活动品牌,开展特色科普活动,弘扬科学家精神,如举办科学家精神宣讲、科普主题讲座、青少年科学教育活动、网上专题科普活动,以及科普活动进农村、社区、校园、机关、企业、军营、网站等。

    二、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

    1.填写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电子版可在省科协网站www.fjkx.org下载)。填写时应注意:

    (1)请认真查看填报说明,如实填写,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2)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包括项目方向、立项依据、主要工作、预期成效、参加人员、计划进度、任务目标等。

    (3)应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实际情况,编制经费预算。如申报项目有其他资金来源,须说明情况。

    (4)已获得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福建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项目(2020年-2023年)、科普中国共建基地、福建省科技馆分馆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提供科普教育基地视频。为更好了解科普教育基地的基本情况,请申报单位提供5分钟左右的科普教育基地情况简介视频。

    3.提供科普教育基地解说词。为更好了解科普教育基地的科普知识,请申报单位提供科普教育基地面向公众开展讲解的解说词。

    4.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为证明申报单位自身条件和项目实施基础,可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二)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12月5日前(含当日,以邮戳为准),将完整的纸质申报材料、科普教育基地情况简介视频(用光盘刻录)、解说词(加盖公章)、相关佐证材料一式3报送科研处(行政楼601,并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三)申报方式

    1.中央驻闽或省属企事业单位、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直接向省科协申报,原则上申报不超过1家。

    2.各市、县(区)国有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其所在设区市科协推荐;设区市科协应认真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及排序,原则上推荐不超过3家。

    (四)遴选立项

    1.择优遴选综合比较所有申报单位的基础设施、人员配备、科普内容、建设方案、项目目标、计划安排、实施成效、资金预算等条件,择优遴选20左右候选项目。

    2.公示立项。候选项目公示无异议后,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拨付项目经费。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遵守《福建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任务书中确定的项目目标、项目内容、实施进度、经费预算、预期成效等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

    联系人:郑子涵,电话:0591-88025362,邮箱:2648354868@qq.com。

     

    附件:1.各类单位提供科普教育服务要求

    2.福建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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