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一、受理时间:一般每年3月、6月、9月、12月一次性提交结项材料。项目资助期满30日内,应将结项申请材料提交科研处(行政楼601)。符合结项条件和资助期满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交材料。
二、结项审核要点:《鉴定结项审批书》填写是否规范;主要阶段性成果是否真实以及是否与项目研究相关;结项审批书与立项申请书的成果名称、成果形式、成果字数、原计划完成时间、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信息是否一致。
三、结项申请条件
成果必须与《申请书》预期成果形式相符,且符合以下条件:
1.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重大项目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正式发表3篇(含,下同)以上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重点项目在国家级正式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含)以上正式学术刊物发表2篇以上;一般项目在省级(含)以上正式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
2.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须提交1篇不少于1.5万字的研究报告,且重大项目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上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在省级(含)以上正式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
3.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项目,须提交15万字以上的专著。
4.项目研究成果,属于下列情况的,视同符合项目结项条件:重大项目成果获福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运用,或入编福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研究《成果要报》2次以上;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成果获福州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运用,或入编福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研究《成果要报》1次以上。
5.凡公开发表的文章均须注明:本文系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成果和项目编号。
四、材料清单与要求见附件。《鉴定结项审批书》、打印稿封面与目录的格式可在福州市社科规划网页下载区下载http://www.fzskl.com/html/56/list.shtml。
符合结项条件的课题请于10月26日前报送材料。按附件内列表准备材料,所有材料电子版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学院)汇总后发至邮箱2648354868@qq.com(邮件主题:学院-市社科规划结项申请)
附件:1.福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材料清单和要求(注意个别材料有匿名要求)
2.福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实施细则https://www.fzskl.com/html/33/2016-12-29/09352530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