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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3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3-10-17  点击:[]

    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3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拟开展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3年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20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可正常办理结题。

    2.2018年、2019年立项的且因客观原因办理过延期的项目(单位需出具相关材料),达到结题条件的此次也可办理结题。

    二、结题程序

    1.请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结题有关工作。2024年起,请各单位于每年9月底前按要求主动报送结题材料,省教育厅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2.请各单位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对项目科技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提出明确的结题审核意见,确保结题质量。

    3.我厅将开展项目结题抽查工作,对结题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科研项目立项和对学校科研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1.单位公函(盖章PDF版),每个单位1份,内容应包括项目结题情况、结题审核意见等;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3年结题汇总表》(附件1)EXCEL电子版和盖章PDF版)每个单位1份;

    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盖章PDF版),每个项目1份;

    4.佐证材料PDF扫描,每个项目1份

    (二)报送要求

    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其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文件夹按照“序号+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序号应与结题汇总表对应。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三)报送时限

    所有材料不再报送纸质版,电子版(非涉密)材料请于112日前发送至邮箱:2648354868@qq.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2023年中青年项目结题材料”。

    联系人:郑子涵,电话:0591-88025362。

     

    附件: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3年结题汇总表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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