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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福建省科协关于开展第八届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3-06-13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激发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创造热情,努力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八届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拟表彰不超过30名优秀科技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我省工业、农业、科研、卫生、教育等战线上,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技研究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科技工作者。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基层科协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中主要从事行政与管理工作的人员,以及历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获得者不作为被提名人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思想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良好声誉,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科技普及与传播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为创新型省份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艰苦奋斗、无私奉献、表现突出,事迹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为群众广泛认可。

    三、提名名额

    (一)各设区市科协可提名本地区候选人2名,平潭综合实验区科协可提名本地区候选人1名。

    (二)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闽有关单位可提名候选人2名,省创新实验室可提名候选人1名。

    (三)有关本科院校可提名候选人2名。福建省立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省人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可分别提名候选人2名。

    (四)四星、五星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提名本学科领域候选人1名。

    四、提名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保证评选质量。

    (二)提名评选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切实把德学双馨、事迹感人、创新创业实绩突出的科技工作者提名出来,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向长期在我省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科技工作者倾斜,并适当考虑女性科技工作者和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比例。副厅(局)及以上干部不作为提名对象。

    (四)各单位在提名工作中要坚持自下而上,逐级产生提名人选。省级学会提名人选须经(常务)理事会议审议,其它提名单位提名人选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五)提名人选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拟提名的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意见;拟提名的企业负责人,须征求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

    (六)各提名单位须将提名人选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在提名单位及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有关评审工作

    省科协将组建专家评审组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果经省科协党组审定后予以公示。对获奖者由省科协予以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六、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材料

    1.提名单位工作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提名工作程序、提名候选人人数、评审情况等。

    2.《第八届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表》一式6份。

    3.《第八届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人选简况表》1份。

    4.《征求意见表》1份。

    5.候选人所在单位关于提名材料非涉密的证明1份。

    6.有关附件材料1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8篇);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表彰奖励(地市级以上)证明材料;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二)电子版材料

    材料中各类表格电子版采用WORD格式(表格电子版可在福建省科协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www.fjkx. org)

    (三)材料报送方式、时间和地点

    请各单位于2023年6月19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和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科研处需公示后报送市科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莹,电话:0591-88025362,邮箱:ygxykyc@ygu.edu.cn,邮件标题注明“XX(单位)第八届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提名”

    附件:1.第八届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表

    2.第八届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人选简况表

    3.征求意见表

    4.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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