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申报通知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准备申报材料。相关通知事项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拟申报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研究方向需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办〔2021〕60号)的重点领域,能够突破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产业技术基础等发展瓶颈,填补产业链空白或实现国产替代,并对当地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2.拟申报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应符合《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高技〔2021〕59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条件要求。
3.按照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方法(详见附件),对拟申报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进行初评,初评得分应不低于70分。
二、工作安排
1.请申报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评价数据表、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管理办法》的附件1—5),提供统计年报、第三方审计报告等佐证材料。于8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交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ygxykyc@ygu.edu.cn(邮件主题:学院+负责人姓名+2022年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
2.联系方式:邱老师,联系电话: 0591-88025362。
附件:
1.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2.2022年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方法。
3.《福建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