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和撤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项目结题。2017年、2018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和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项目,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2018年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团队、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资助计划、中青年理论人才资助计划项目等立项项目以及2019年(含)以后立项的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9年(含)以后立项的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达到结题条件的。
2.项目清理。2017年、2018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和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项目,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2018年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团队、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资助计划、中青年理论人才资助计划项目以及2019年(含)以后立项的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立项项目,2019年(含)以后立项的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将予以撤销。
二、相关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各项目立项通知以及《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参照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结题有关工作。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对项目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须出具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的纸件结题意见函,写明结题审核过程、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及意见。
2.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做好课题研究总结工作,按照申报书拟定的计划任务,按期提交结题申报。
3.本年度将开展2次结题工作。各单位的所有结题申请材料,可分别于2022年5月19日下午4点前或10月17日下午4点前统一提交到校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结题申报。所有材料电子版由二级单位发科研处邮箱ygxykyc@ygu.edu.cn(邮件主题:二级单位名-2022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申请)。
4.材料内容:(1)结题汇总表(附件1),每单位的excel电子版和盖章纸件各1份;(2)结题报告书(附件2),每个课题纸件和word电子版各1份;(3)佐证(论文佐证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并标出负责人姓名及课题编号信息),每个项目纸件和扫描版各1份。每个课题应单独建立文件夹,并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5.结题条件:结题应至少发表一篇CN论文(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须标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资助”和资助号;均需正式发表,录用状态论文的不能申请结题)。申请结题的成果应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并体现质量和贡献,且必须是在课题研究期内的成果。
6.研究期限:教育科研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年限一般不超过2至3年。应用对策性研究项目一般应在1年半内完成。
7.无论课题是否有经费资助,都需填写结题报告书内的经费决算表,并由财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或二级单位需用计算机填写结题审核意见,并签章。
8.教育厅将适时开展结题抽查工作,对结题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相关项目立项和对学校科研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校科研处杨老师88025362,行政楼713
附件:1.2022年度上半年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汇总表
2.2022版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