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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1-10-21  点击:[]

    有关单位:

    接教育厅思政处通知,2019年(含)之后立项的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结题工作已开始,请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立项通知要求,组织做好结题工作。教育厅将根据《管理办法》对超期未申请延期或结项的项目进行清理,请务必通知到各项目负责人

    1. 结题要求项目负责人至少须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1篇文章(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提供研究报告被厅局级以上部门采用证明。成果应标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项目结项成果应与申请书预期成果一致成果发表时间应在课题研究时间范围内。

    2.研究期限:教育科研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年限一般不超过2至3年。应用对策性研究项目一般应在1年半内完成。

    3.申请延期需提交《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报科研处审批后上报教育厅(表格见科研处下载区)。

    4.请用附件内立项对应年份的结项报告书。例如2019年立项项目则使用2019年版结题报告书。

    5.11月2日下午4点前以下材料由所在单位(学院)核实汇总后报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请:(1)结项汇总表,每个单位1份盖学院章纸质+excel版。(2)结项报告书,每个项目1份签章纸质+word版,电子版以课题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3)佐证材料每个项目扫描合并为1个PDF文件标记出项目负责人姓名,尽量精简能证明符合结题要求即可。例如论文只提交刊物封面、目录、体现作者和项目编号页4)每个项目以负责人姓名文件夹,含报告书、结项佐证。所有材料电子版由单位汇总压缩发至科研处邮箱ygxykyc@ygu.edu.cn邮件主题:单位名-2021省中青社科类结项)。

    6.请保证材料的信息一致性。



    附件:1.2021结题汇总表

    2. 2019版结题报告书

    3. 2020版结题报告书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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