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接教育厅思政处通知,2019年(含)之后立项的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结题工作已开始,请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立项通知要求,组织做好结题工作。教育厅将根据《管理办法》对超期未申请延期或结项的项目进行清理,请务必通知到各项目负责人。
1. 结题要求:项目负责人至少须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1篇文章(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提供研究报告被厅局级以上部门采用证明。成果应标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项目结项成果应与申请书预期成果一致。成果发表时间应在课题研究时间范围内。
2.研究期限:教育科研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年限一般不超过2至3年。应用对策性研究项目一般应在1年半内完成。
3.申请延期需提交《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报科研处审批后上报教育厅(表格见科研处下载区)。
4.请用附件内立项对应年份的结项报告书。例如2019年立项项目则使用2019年版结题报告书。
5.11月2日下午4点前,以下材料由所在单位(学院)核实汇总后报送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请:(1)结项汇总表,每个单位1份盖学院章纸质+excel版。(2)结项报告书,每个项目1份签章纸质+word版,电子版以课题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3)佐证材料每个项目扫描合并为1个PDF文件(标记出项目负责人姓名,尽量精简能证明符合结题要求即可。例如论文只提交刊物封面、目录、体现作者和项目编号页)(4)每个项目以负责人姓名建文件夹,含报告书、结项佐证。所有材料电子版由单位汇总压缩发至科研处邮箱ygxykyc@ygu.edu.cn(邮件主题:单位名-2021省中青社科类结项)。
6.请保证材料的信息一致性。
附件:1.2021结题汇总表
2. 2019版结题报告书
3. 2020版结题报告书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