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社科规划办定于10月组织对2019年获得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及西部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本次中期检查将采取线上提交书面报告的形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2019年度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
二、检查内容:
1.课题组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研究进度是否符合研究计划
2.是否按研究计划取得阶段性成果
3.项目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三、检查形式:线上提交书面报告
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通知项目负责人于10月15日至10月28日,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按照附件《项目中检手册(负责人)》要求,认真做好中检材料提报工作,提交科研处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技术问题请联系课题系统内服务电话
附件:《项目中检手册(负责人)》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