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的通知》(闽教科〔2020〕24号)要求如下:
一、省中青科技类项目指:省中青科技类+2019年前立项的省中青社科类
二、结项时间:自2020年下半年起,每年上、下半年各结题一次。每年5月、11月前下发结题申请通知(具体视教育厅通知而定)。各二级单位应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提前准备。
三、各二级单位要按结题要求对申请材料严格把关,汇总报送校科研处,校科研处复审后上报教育厅科技处。
四、结题条件:申请结题的论文或专利应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并体现质量和贡献,且必须是在课题研究期内的成果。结题应至少发表一篇CN论文(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须标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资助”和资助号,均需正式发表,录用状态论文的不行),或至少产生一项授权专利(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第一发明人)。
五、研究期限:教育科研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年限一般不超过2至3年。应用对策性研究项目一般应在1年半内完成。
附件: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省中青科技类结题报告书(2022版)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0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