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和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等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闽教思〔2020〕12号)要求,教育厅思政处每年11月(具体视教育厅通知而定)集中受理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结项申请。
一、结项范围:2019年(含)以后立项的社科类项目(2019年前项目由厅科技处结项,参见《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项指南》,2015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予以终止执行)
二、结项材料
《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项目成果(结项成果应与申请书预期成果一致)。由所在单位(学院)审核汇总后报科研处。
1. 签章完备的《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2. 项目负责人至少须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1篇文章(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单位)或提供研究报告被厅局级以上部门采用证明。成果应标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
3.成果发表时间应在课题研究时间范围内。
4.所有材料电子版以负责人姓名建立文件夹,各单位汇总发至科研处邮箱ygxykyc@ygu.edu.cn
三、研究期限:教育科研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年限一般不超过2至3年。应用对策性研究项目一般应在1年半内完成。
每年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社科类)结项报告书(适用于2020年以后立项项目)
2.结项报告书(适用于2020年前立项项目)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