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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提交2020年度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立项建设论证材料的通知
    2021-01-07  点击:[]

    土木工程学院  

      根据《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闽教科〔2020〕21号),工程中心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组织专家组对工程中心建设计划进行可行性论证,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将论证后的《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计划任务书》(编制大纲见附件)和论证报告(无特定格式要求)纸质版各一式4222下午4点正式行文报行政楼713校科研处

    有关单位要适时向教育厅科技处报送工程中心建设进展情况。在工程中心建设任务完成后,及时向教育厅报送验收总结报告,并提出验收申请。对于逾期未通过验收的工程中心,教育厅将取消立项建设资格。


      附件:《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计划任务书》编制大纲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117


    •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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