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经上级部门评审,我校4个课题作为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20年度立项项目(名单附后)。请各项目负责人依照项目申请书承诺,按计划开展研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项目。
本年度省研究中心评审立项项目类型分为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列入省社科规划项目,项目资助额度为重大项目5万元,年度项目3万元,一般项目1万元。省级研究中心专项项目类型为重大项目,列入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项目资助额度为5万元。后期资助重点项目列入省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重点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额度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参照《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7﹞32号)执行。
2022年5月6日下午4点前,请相关学院汇总提交评审立项项目结项材料(见附件)交我处,要求如下:
1.《结题汇总表》一式1份、《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3份、《结项成果册》一式5份(含封面目录、发表论文复印件或实际部门采用意见)。所有结项材料电子版发我处官方邮箱ygxykyc@ygu.edu.cn (邮主题:学院+2020省中特评审项目结题)。
2.结项成果应与申请书中论证设计及预期成果一致,阶段性成果也应全部按时完成,并整合成较完整的研究报告或论文。
3. 重大项目结项,要公开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或以省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不少于1篇;年度项目结项时要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1篇文章,或以省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1篇文章;一般项目结项时至少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1篇文章。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重大项目结项时需提供省部级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相关部门采用意见;年度项目结项时需提供厅局级以上的部门采用意见,一般项目结项时需提供县处级以上的部门采用意见。
4.省委宣传部将组织专家组对成果进行鉴定提出意见,并反馈校科研处。未及时提交鉴定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一次鉴定机会;未通过鉴定即暂缓结项的,须根据专家组鉴定意见修改,于规定时间内再交校科研处,由省委宣传部组织专家组二次鉴定。二次鉴定费用从各项目预留经费中扣除(额度为项目经费的20%)。二次鉴定仍未通过的,作中止处理,不予核拨预留经费,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研究中心项目。两次鉴定均未能提交成果的项目,作撤项处理,追回项目经费,且5年内不得再申报省研究中心项目。
各单位要将研究中心项目纳入科研管理范围,作为工作量考核、职称评聘重要依据;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督促、检查;为课题研究人员提供必要条件。项目负责人和有关研究人员要认真负责,潜心研究,努力拿出有创新、有深度、有说服力的研究成果。省研究中心将适时组织专家组进行中期检查或抽查。
附件: 1.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20年度项目立项清单
2. 结题汇总表
3. 鉴定结项审批书
4. 结项成果册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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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2020年度立项项目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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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所在 单位 |
备注 |
FJ2020ZT D21 |
一般 项目 |
红色文化传承发展对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的作用及其实证研究 |
谢莉莉 |
商学院 |
评审立项项目 |
FJ2020ZT D23 |
一般 项目 |
推进福建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对策研究 |
林巧明 |
儿发学院 |
评审立项项目 |
FJ2020YHTWS221 |
重点 项目 |
美好生活构建与良好社会心态培育 |
罗仲尤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后期资助项目。光明日报 理论文章 |
FJ2020YHTWS235 |
重点 项目 |
以更为积极主动的精神推动民族复兴 |
李向军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后期资助项目。人民日报 理论文章 |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