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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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项目申报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着力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积极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福州工作期间的创新理念与生动实践的研究,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积极开展对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咨政建言,为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有福之州、幸福之城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理论支撑。
二、本年度市研究中心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重大项目拟立1项,重点项目拟立5项,一般项目拟立20项。申请人须按照《课题指南》,在对应项目类型下申报项目,具体题目可自行设计,不符合《课题指南》选题方向或研究范围较小、角度较偏的项目不予立项。
三、项目申请人条件:须是福州市社科理论界专家学者及实际工作部门人员,其中重大项目的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包括副高)专业职称或副处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重点项目的申请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以上(包括中级)专业职称或科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不具备以上条件的,须由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并通过市中特研究中心办公室审核后方可申报。
四、项目评审采取百分制,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进行评审。评审分数超过最低控制分数线但未获立项的重点项目,按分数高低排序参与一般项目立项评选。
五、市研究中心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大项目5万元,重点项目2万元,一般项目0.5万元。申请人应按照《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关于转发<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教(指)〔2017〕74号)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经费预算。项目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待项目完成并经审验合格结项后,按相关规定一次性拨付项目经费。
六、市研究中心项目的完成时限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1-2年,一般项目1年。
七、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对市研究中心项目作如下限定:(1)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它项目;(2)每项选题原则上立项1个项目,申报选题相同且达到质量要求的项目择优立项;(3)已获得省研究中心、省委讲师团、市社科规划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再申报市研究中心项目。
八、项目结项要求为:项目立项后,重大立项项目成果应以“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篇末可署执笔者单位姓名,不少于2500字)在中央“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或者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刊发;重点立项项目成果应在省级以上CN刊物或在《福建日报》理论周刊发表,一般立项项目成果应在市级以上CN刊物、《福州社会科学》或《福州日报》理论版发表,并标注“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20年度重点(或一般)项目”字样,否则不予结项。
九、项目研究成果,属于下列情况的,视同符合项目结项条件:重大项目成果获福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运用;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成果获福州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运用。以上研究成果均须注明“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20年度重点(或一般)项目”字样。
十、各学院汇总以下材料于11月20日12:00前报送科研处:
(1)《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4份;
(2)《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设计论证》(附件3)活页一式11份;
(3)《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20年度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4)1份。
务必按“填表说明”填写。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邮箱:ygxykyc@ygu.edu.cn (邮件主题:学院+2020年市中特申报;以项目负责人命名文件夹,内含申请书+活页)。
附件(下载处见文末):
1.申报指南
2.申请书
3.设计论证
4.申报情况一览表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0年11月11日
附件1
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大项目选题
1.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福州工作时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研究(同时作为重点项目选题)
二、重点项目选题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研究
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
4.全方位推动福州高质量发展超越研究
5.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福州实践研究
6.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研究
7.大力推动科技创新超越,努力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会城市研究
8.大力推动数字福州建设,打造数字经济新引擎研究
9.建立健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长效机制研究
10.《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系列采访实录体现的习近平总书记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研究
11.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新时代有福之州建设的重要指导意义研究
12.从“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
13.从“海上福州”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
14.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健全完善古厝保护、文物保护机制研究
15.从“以侨引侨、以侨引台”到扩大对外开放研究
16.从“一栋楼办公”到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研究
17.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保障和改善民生研究18.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研究
19.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关于教育工作的创新理念和探索实践研究
20.践行“三个如何”,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研究
三、一般项目选题
2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研究阐释
2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研究
2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研究
2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
25.全球疫情背景下“中国之治”的制度优势研究
26.中国式民主特色和优势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研究
2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研究
28.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及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研究
29.大力推动科技创新超越,努力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会城市研究
30.推进“三个福州”建设,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研究
31.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研究
32.实施内循环拉动工程,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活力研究
33.实施强省会战略,加快推动福州都市圈一体化发展研究
34.实施城乡统筹发展工程,扎实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研究
35.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美丽福州建设研究
36.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全新传播生态研究
37.持续加强社会治理,推动省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38.坚持“海丝”核心区引领,推动多区联动、深度融合发展研究
39.积极探索融合发展新路,全面深化榕台交流合作研究
40.全力推进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打造新型产业示范园区研究
41.强化优势产业链发展,推动产业集聚研究
42.坚持生态理念水岸同治机制保障,全面提升城区河湖综合治理水平研究
43.系统推进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建设,加快打造宜学宜业宜居宜游的一流大学城研究
44.构建大交通体系,推动闽东北区域协同发展研究
45.推动滨海新城建设研究
46.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研究
47.挖掘弘扬福州红色文化研究
48.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研究
49.推动“十四五”时期福州经济社会发展研究
附件2
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项 目 申 请 书
研究基地(单位):
项 目 类 型:
学 科 分 类: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负 责 人:
联 系 电 话:
填 表 日 期:
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
2020年11月印
填 表 说 明
1.封面上方的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由申请人按照表内要求和有关规定认真填写。
2.所填栏目不够用时可加附页,无内容填写的栏目可空白。
3.本申请书一式3份,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4.报送本申请书同时须报送项目设计论证一式10份,用A4纸打印或复印,论证内容中不得体现申请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
5.申请书请报各研究基地或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委宣传部理论处。
6.申请文档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市委宣传部理论处邮箱(fzsxllc@163.com)。如有不明事项,可与市委宣传部理论处联系,联系电话:0591-83399602。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2号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理论处,邮政编码:350001。
7.本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
一、数据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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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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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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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型 |
□重大项目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
预期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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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单位:千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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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简况 |
负 责 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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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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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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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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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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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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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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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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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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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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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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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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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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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参 加 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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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 称 |
承担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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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设计论证
1.选题:本项目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选题的意义;2.内容:本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主要思路(包括视角、方法、途径、目的)和主要观点;3.预期价值:本项目创新程度、理论意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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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成项目的条件和保证
1.本项目的研究基础:负责人近年已有相关成果,主要参考文献(两类限填20项);2.负责人和主要成员曾完成哪些重要研究项目;科研成果的社会评价(引用、转载、获奖及被采纳情况);3.完成本项目的研究能力、时间保证、资料设备等科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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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参照《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关于转发<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教(指)〔2017〕74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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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经费开支科目 |
金额(万元) |
序号 |
经费开支科目 |
金额(万元) |
直接费用 |
1 |
资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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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专家咨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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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数据采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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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劳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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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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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印刷出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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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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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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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费用 (不超过项目资助额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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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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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荐人意见
不具备相应申报条件的申报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人须认真负责地介绍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的专业水平、科研能力、科研态度和科研条件,并说明该项目取得预期成果的可能性。 |
推荐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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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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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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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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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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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
推荐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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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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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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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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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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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
六、预期研究成果
七、项目负责人所在基地或单位审核意见
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该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政治业务素质是否适合承担本项目的研究工作,本单位有否提供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是否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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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项目设计论证
项目名称:
备注:1.项目申请设计论证正文用四号仿宋字体,双面打印;
2.项目类型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请按申报类型填写;
3.评审编号无需填写;
4.项目申请设计论证中不得透露项目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单位等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5.表中内容如不够填写,可另行加页。
一、项目设计论证
1.选题:本项目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选题的意义。2.内容:本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主要思路(包括视角、方法、途径、目的)和主要观点。3.预期价值:本项目创新程度、理论意义、现实意义。请按以上3部分逐项填写,限5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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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成项目的条件和保证
1.本项目的研究基础:负责人近年已有相关成果,主要参考文献。2.负责人和主要成员曾完成哪些重要研究项目;科研成果的社会评价(引用、转载、获奖及被采纳情况)。3.完成本项目的研究能力、时间保证、资料设备等科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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