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机关部处、各单位: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计〔2020〕1号,以下简称《通知》)已经下发。请各单位及有关老师根据《通知》的有关要求,积极进行申报。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学院)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2. 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后立项后补助项目除外),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
3. 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4. 项目经费列支范围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各科目没有具体比例限制,以实际需要为准,填报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项目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扣除后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2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13%。
5.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附件中的申报指南。项目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病学、检测诊断技术、治疗药物、疫苗及临床防治技术研发项目申报。
6. 省基金、高校产学合作、创新战略研究定向申报项目等实行限额推荐申报,为了进一步合理有效利用申报资源,提高本年度项目申请项目资助率,经研究,今年推荐步骤如下:
(1)3月24日前,申报者须将申请的项目在系统中提交;
(2)4月10日前,将进行申报材料格式审查和专家评审,评审结束后,将在第一时间将结果反馈到各学院申请人,同时将所有项目申请书退回,申报人进一步进行格式和内容修改;
(3)4月23日前,申报者根据校内评审结果重新在系统中提交确定推荐申请书,项目审查通过提交到科技厅后,将不能再退回修改;
7. 通知中有要求提交纸件材料的,申请人须比通知上要求的份数多交一份用于科技处存档,没有要求的,无须提交纸件材料;
8. 2020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通过新版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在新版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都可与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系联系电话:0591-87882011、0591-87862982。
9. 特别提醒注意如下事项:
(1)申报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还未开通账号的,请尽快注册。
(2)每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为“不超过”*万元,注意上限,超过即项目形式审查不通过;
(3)项目申请书的指南代码一旦确定,将不可修改,请根据通知要求慎重选择;
(4)为了确保项目公平公正保质保量上报,各项目从个人提交到最后确认推荐上报,至少需要在系统中提交三次:3月24日前提交初稿,4月23日通过校内评审推荐的项目提交正式申请书,请各位申请人和学院一定遵守各时间节点!
附件1: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doc
附件2.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