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机关部处,各直属单位:
2019年度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着力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积极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福州工作期间的创新理念与生动实践的研究,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积极开展对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咨政建言,为加快建设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理论支撑。
二、项目申报
本年度市属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大项目拟立1项,每项资助金额5万元;重点项目拟立10项,每项资助金额1万元;一般项目拟立20项,每项资助金额0.5万元。以上项目具体立项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主要提供选题范围,具体题目可自行确定,不符合选题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获得立项的项目完成后,重大立项项目成果应在中央主要媒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或求是杂志)以“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篇末可署执笔者单位姓名,不少于2500字)刊发;重点立项项目成果应在省级以上CN刊物发表,一般立项项目成果应在市级以上CN刊物(或《福州社会科学》)上发表,并标注“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19年度重点(或一般)项目”字样,否则不予结项。申报“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福州工作期间的创新理念和实践探索研究”类项目,结项时由市委宣传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予以结项。
各单位要积极推动本单位理论研究成果在中央主要党报党刊刊发。未获重大项目立项的研究成果若以“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或求是杂志发表的(篇末可署执笔者单位姓名,不少于2500字),可按程序追加其为年度重大项目。
三、申报要求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认真指导,7个市属研究基地至少各报送3项,其它单位至少各报送1项。已获得省研究中心、省委讲师团、市社科规划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再申报市研究中心项目。除重大项目外,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四、材料报送
1.申报市研究中心项目须填写并报送以下材料:(1)《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4份;(2)《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设计论证》(附件3)活页一式11份。
2. 2019年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17日。
申报工作中如需咨询,可与科研处联系,联系电话:88025362。
附件:1.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2.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
3.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项目设计论证
4.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19年度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