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机关部处,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新业态中的智力支撑和产业推广公共服务机构,促进我省制造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根据《福建省发展服务型制造实施方案(2017年-2020年)》(闽经信服务〔2016〕616号)和《福建省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和扶持实施细则》(闽经信服务〔2017〕18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申报第四批省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省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应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并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编写申报书(省工信厅门户网站可查阅并下载),提交相应材料(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在书脊处注明申报单位名称,一式3份)。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17日。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