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正在进行,请各系部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学习、研究、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重点,以我国、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我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着力为经济发展稳中求进、好中求快营造良好的氛围,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着力巩固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舆论,着力深入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加快文化强省建设,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思想保证和理论支持。
二、课题指南
申报人必须在《课题指南》的方向范围内申报项目(具体题目可以自行设计),不符合《课题指南》选题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项目类别
本年度省研究中心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委托项目、年度重点项目和年度一般项目。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列入省社科规划相应项目,与省社科规划相应项目同等待遇;委托项目、年度重点项目列入省社科规划年度项 目。除委托项目外,其余四类项目面向全省申报。申报人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类别。重大项目拟立1项,重点项目拟立5项,年度重点项目和年度一般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拟各立20项左右。
四、申报要求
1、省研究中心项目在选题方向和侧重点上,应与省社科规划项目有所区别,着重于主流意识形态和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研究,体现研究中心的特色。
2、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含集体合作项目)。2011年度省研究中心项目未完成结项者,不得申报2012年省研究中心项目。2012年已获得或在研国家、省社科规划立项项目(包括子课题)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再申报省研究中心同类型项目。
3、省研究中心项目预期成果为论文或研究报告。
4、申报截止时间:请各位申报者提前将申报材料交各系部科研管理联络员,各系部于4月23日前提交科研部。
5、报送材料要求:纸质申请书一式5份(a4印制)、项目论证活页一式12份(a4印制),左侧装订;电子版申请书、项目论证活页。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 文
电话:0591-83969187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科研部
2012年4月1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