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课程建设水平,通过课程建设,强化优势,凝练特色,努力打造一批院级、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带动我院课程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根据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教[2006]47号《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学院将开展2012年度院级精品课程申报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符合《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的申报条件。
2、申报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精品课程原则上是条件成熟的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鼓励符合条件的实验课程和院选课程积极申报。
3、申报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精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要求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具有较稳定、师资结合合理的课程教学团队。
4、申报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精品课程要求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讲稿或教案、习题集或实验指导书等材料。
5、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3份,于2012年2月29日之前交于院科研部。
6、由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评选2012年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精品课程。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科研部
201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