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艺术学院、各系(部):
为了加快培养中青年教师,鼓励中青年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高学术水平,为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奠定基础。2011年院级科研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请人文艺术学院、各系(部)认真组织有关老师开展论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院级科研项目申报条件如下:申请人必须是我院在岗教研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初级专业职称老师申报,需经两位具有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每位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院级科研项目主持人、院外已立项在研项目主持人、已主持过省级及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院级科研项目。
2、院级科研项目分为社科类和科技类。社科类项目6项,一般完成时间为1年,每项资助3000元;科技类项目4项,一般完成时间为2年,每项资助4000元。
3、院级科研项目结项成果形式为论文的,申请者为初级专业职称的应发表符合讲师评审条件的论文一篇,申请者为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应在cssci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或在cn刊号的刊物上发表论文两篇。
4、院级科研项目采用其他结项成果形式(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等)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供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科研部组织专家验收结项。
5、各位申报者于2011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申请书2份、论证活页5份及电子版)交科研部。
联系人:李 文
联系电话:0591-88025362
科研部
201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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