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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2年院级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12-11-06  点击:[]

    各系(部):

    为加强院级科研项目管理,确保院级立项科研课题按期完成,请各系部协助科研部做好结题的组织工作,课题负责人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结题准备工作。

    一、项目结题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7日,各系部初审后科研部将进行评审验收,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的视为课题未完成。提交结题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或《福州大学阳光学院 科技项目研究工作总结》。

    2、科研成果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含工作报告、研究报告、论文、专著、教材、软件、专利、说明书、实验数据、工艺与技术规范、样品照片、调查表等。

    以上材料各一式二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同时附电子文档。

    二、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按时完成,确需延期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填写《福州大学阳光学院院级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经同意后备案管理,院级项目只能申请延期一次,时间不超过一年。不按时结项且不办理延期申请手续的课题将根据相关规定作撤项处理。

    三、联系人:李 文

    联系电话:0591-88025362

    科研部

    201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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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条: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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